問:
股東和董事有什么不同?
答:
股東和董事的不同,請見以下權(quán)利及責任對照。
股東的權(quán)利及責任如下: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jù)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權(quán)
了解公司經(jīng)營狀況和財務(wù)狀況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獲取股息
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zhuǎn)讓的股份
優(yōu)先認購公司新發(fā)行的股份
公司清盤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chǎn)
股東會審議及通過年度審計報告
通過股東會聘任或辭退董事、并決定有關(guān)董事的薪酬事項
董事的權(quán)利及責任如下:
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及決策
保存會計賬簿及營業(yè)紀錄
負責銀行賬戶管理
代表公司借入貸款并以公司財產(chǎn)作為抵押
擬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
擬定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方案
召開股東大會
執(zhí)行股東大會決議
問:
股東及董事可否由同一人擔任?
答:
可以。公司股東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問:
有限公司至少要有多少名股東及董事?
答:
至少一名股東及一名董事,股東可兼任董事。
問:
非香港居民可否成為香港有限公司股東及董事?
答:
年滿18歲或以上,持護照或身份證的中國居民或海外人士均可成為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或董事。
問:
如非香港居民,是否一定要持有護照才能成為有限公司股東及董事?
答:
不需要。但若公司欲在香港銀行開戶,股東和董事需持有效護照或通行證及身份證。
問:
有限公司能否出任另一間有限公司董事?
答:
可以。
問:
其他人士可否查看公司董事及股東資料?
答:
可以。所有在香港注冊的有限公司信息,包括股東姓名、地址及持股比例和董事姓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及地址均可供公眾人士查閱。如不想被查閱,瑞豐可提供兼任名義股東及名義董事服務(wù)。(詳情請參閱代理人服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