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開業證明(開業證明及其公證認證,即在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再于中國大使館進行認證);(1份)
2、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1份)
3、租用辦公樓的租賃合同原件(租期一年以上),駐在證明原件,指定辦公場所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大樓公章),
租賃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
注:該辦公樓應屬外經貿委認可的樓宇范圍。
注冊香港公司在國內沒有直接經營權的。在香港公司注冊只能通過外商投資進入,以香港公司名義外商投資到國內經營,需要通過工商局,經貿局備案通過,這樣肯定受到國內法律的管制。
在香港注冊公司到大陸經營需要辦理的手續:
1、香港公司在國內注冊屬于回國投資,需要到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注冊資金的外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而且要求以外匯形式從境外(離岸賬戶亦可)打入進行驗資,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最后是辦理稅務登記。當然某些行業是需要政府部門特別審批申請的,那就還需要進行額外的工作了。
2、就是成立代表處, 成立代表處雖然對母公司股東國籍沒有要求,但代表處只能用于聯絡、宣傳,不能用于經營,也就是說,只能花錢,而不能有收入。所謂的大陸經營也不過是聯絡一些客戶或供貨商的話,那么完全沒有必要在國內進行注冊,充其量注冊一個辦事處就可以了,這是最為省事也最節省開支的一種辦法。
3、另一種方式就是國內已有一家企業,用香港公司給國內的企業進行授權,由國內公司全權代理香港公司在內地的業務,這種方式多用于客戶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稱,因為在國內注冊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而香港公司對名稱沒有限制,可以以協會、中心、研究會……結尾都沒問題。
4、大部份客戶是用香港公司來操作于國際貿易,在國內有公司,需要進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轉移貿價,從而進行合理的避稅。這種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國內有實地的辦公地址和辦公人員,只是用來簽屬協議。這是注冊香港公司在國內經營的幾種模式。